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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广东省三水县和花县的新华镇列入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通知国务院文件1986-12-30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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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2-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广东省三水县和花县的新华镇列入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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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广东省
三水县和花县的新华镇列入
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通知
国办函〔1986〕7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决定将你省三水县和花县的新华镇列入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发[1985]3号)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