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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务院文件1988-08-11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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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08-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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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8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国专家局,不另增编制。 国务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陈俊生(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顾 问:张劲夫(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 副组长:赵东宛(人事部部长)     刘忠德(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 寿(国家计委副主任) 成 员:滕 藤(国家教委副主任)     朱丽兰(国家科委副主任)     刘积斌(财政部副部长)     沈觉人(经贸部副部长)     王 迺(外国专家局局长)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