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物价委员会的通知国务院文件1988-05-28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1988-05-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物价委员会的通知
当前版本
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国务院物价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198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物价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物价局,不另增编制。
国务院物价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 任:姚依林(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白美清(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马祖彭(姚依林同志办公室)
成致平(国家物价局局长)
张 祺(国家物价局副局长)
阎 颖(国务院副秘书长)
房维中(国家计委副主任)
迟海滨(财政部副部长)
刘鸿儒(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邱 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严忠勤(劳动部副部长)
陈耀邦(农业部副部长)
张世尧(商业部副部长)
办公室主任:张 祺
副 主 任:葛泉林
汪显增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