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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务院文件2005-02-26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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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6
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国务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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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国发〔2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 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格为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单设,为副部级机构,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 上述两个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另行印发。 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