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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度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司法解释性文件2015-10-16 · 共 1 条
历史沿革(点击版本查看文档)
2015-10-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度法律实习生人选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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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内容
第1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经研究,2015年度法律实习生为: 北京大学:李婧一、叶逸群 清华大学:孙亮、雷彤 中国人民大学:崔赫、杨永凯 北京师范大学:李奕萱 中国政法大学:刘臻、李良 中央财经大学:金方斐、邱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姚敏、钮杨 国际关系学院:周可可 外交学院:张鹏翔、侯雨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刘深深、赵泓翔 中央民族大学:包世烨、张丽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任倬瑶、杨政勋 北京外国语大学:赵嵘、崔龙 北京科技大学:袁子惠 北京化工大学:秦婧然、刘乙璞 北京交通大学:王旭、乌云嘎 北京邮电大学:周鹏、燕林祺 北京林业大学:李娟、王昱 首都师范大学:张云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梁建坤 南开大学:张晗 吉林大学:齐英程、王杨 上海交通大学:张洁莹 东南大学:董玉泉 厦门大学:林璐 武汉大学:吴鹏杰 华中科技大学:宋林洁 华南理工大学:陈伊君 西南政法大学:薛飞飞、肖燕 四川大学:陈亚玲 中央党校:张伟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张晓玲、朱乾乾 感谢全国各高等法律院校的组织推荐!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10月16日